一、依據114學年度宜蘭縣學生音樂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比賽期間請工作人員於上午8時整至比賽場地報到,請各組長主動召開各組工作人員會議,確實做好任務分配並落實工作人員管理,並請核實依規定完成請假程序及準時到場執行工作。
三、下午場賽程預計18:00結束,請各校本權責依賽程實際值勤時間核發補休時數,因賽事需要延長工作時數部分,於不影響校務運作下同意2年內依實補休,如查有不實或因故未到者應撤銷公(差)假申請。
四、另各組需前置場布人員,請於11月7日(五)依任務分配協助場地布置;各組組長請於11月7日(五)下午3時進行場地總檢。
五、檢附114學年度宜蘭縣學生音樂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工作人員名冊1份。

